一、调剂名额
现我院全日制研究生缺额情况: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二级方向 | 考生 类型 | 学习形式 | 拟调剂人数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5绿色化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全日制 | 7 |
06海洋化学与化工 | 学术型 | 全日制 | 26 | |
070300化学 | 02无机纳米化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全日制 | 3 |
090403农药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4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专业 学位 | 全日制 | 146(其中与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50人,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20人) |
二、我院中国研招网填报系统将在5月20日00:00至5月20日14:00开放。(若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有变化,则学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顺延)
三、申请调剂条件:
1、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申请调剂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初试业务课1考过数学一或数学二。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6)调剂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3、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按照调剂专业缺额总人数的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小数位进1,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四、调剂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5月21日下午14:00前,通过钉钉复试平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专业面试:5月22日起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
1、资格审查详见: /jsp/news.jsp?neId=1899
2、软件安装与注册:须在电脑、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
3、请点击查看以下附件:
五、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用EMS方式邮寄至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表下载:/jsp/news.jsp?neId=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