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全日制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实践环节考核材料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1-10-14浏览次数:1076

各位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浙工大研[202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化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有1年以上的时间在企业实习实践。研究生如不参加工程实践或参加工程实践考核未通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2019级化学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度安排,请各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并提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考核表需校内导师评价签字,实践单位导师评价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以班级为单位,考核表纸质版于10月26日前上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中815)。另每人请准备15分钟左右PPT用于实践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电子版及实践答辩PPT请于实践答辩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学院邮箱:hcyjs@zjut.edu.cn

联系人:郭钰  , 电话:0571-88320932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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