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理工类科技项目立项的补充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2-01-11浏览次数:70

各有关单位:

近期,学校印发了《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1〕63号)、《浙江工业大学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1〕66号)、《浙江工业大学科技类包干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1〕62号)等系统项目管理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每项纵向项目立项时、横向项目审批盖章时均需提供《科技项目实施承诺书》等三份材料,具体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科技项目实施承诺书》。涉及国际合作的,请准备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科研院留存;其他项目,请各学院留档纸质稿,每个学期末扫描后,电子稿发送至科研院项目办。

2、《科研经费使用承诺书》。请各学院留档纸质稿,每个学期末扫描后,电子稿发送至科研院项目办。

3、《实验室安全准入审批表》。涉及在校内外开展中试实验的,请准备纸质稿一式三份,学院、实验室与资产处、科研院各留存一份;其他项目,请各学院留档纸质稿,每个学期末扫描后,电子稿发送至科研院项目办。

 

联系人

科研院纵向项目:何军炎  88871563     hejunyan3 @zjut.edu.cn,

科研院横向项目:邵秀娟  88320514     shaoxj@zjut.edu.cn,

实验室与资产处:蔡   军  88320541

科技项目实施承诺书.doc

科研经费使用承诺书.doc

实验室安全准入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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