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加强对应结题项目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工作,《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一、结题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国家基金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根据“说明”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上报,生成PDF文件后上报依托单位审核,若依托单位审核不通过,将退回修改,负责人需修改后重新上报生成PDF并上报。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注意:结题项目经费决算中的所有费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财务对接人:叶美娟,东教科楼北202。特别说明:在经费决算中,存在借款的但是还没有发票来冲销支出的不能作为支出项。(财务办理事项:http://www.jcc.zjut.edu.cn/2014/0101/c421a74674/page.htm)。
今年国家基金结题按照新的三大类: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老师们只要按照财务系统导出的详单按照这个归类填写即可。间接经费:批准预算,按照系统生成的或者科研系统的预算金额即可;预算调整数0;调整后预算=批准预算。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7、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再经依托单位、国家基金委审核后下载并双面打印,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8、学院(部门)务必在2022年2月23日下午4点前将学院的结题报告收齐(负责人务必签字),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统一上报科研院。
二、填表注意事项:
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须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附件:结题清单
财务支出详单查询指南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