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准备:
横向合同原件2份;
横向合同复印件2份;
横向合同审批表1份,可在科研院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
确定甲方单位同意接收免税办理完毕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科研人员在新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立项并将相关材料递交科研院项目办公室(东科教楼北213)(即“横向项目新增”后,状态为终审通过并归档)。
免税审核费为技术交易额(通常即合同总金额)的3‰,该费用在首次到款中扣除。如该项目半年内不到款,则允许从其他横向经费中预约报销单列支。
办理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免税办理完成后,横向项目管理员会将免税信息导入新科研系统,并上传免税登记证明(pdf)。科研人员如有需求可在项目信息查看中自行下载相关证明。
注:哪些合同可以办理免税?
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的技术目标是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等。
技术转让合同: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