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1113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工作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注册的在校非定向研究生。

二、资助类型

1.短期访学:出国(境)交流3个月及以上;

2.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境)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三、申请条件

(一)短期访学申请条件

1.在所在培养层次未享受过本专项项目的资助;

2.已拿到外方院校的邀请函;

3.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外方单位或其他国(境)外奖学金的经费资助;

4.外语水平应能够顺利开展国际交流,达到外方的语言要求;

(二)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条件

1.在所在培养层次未享受过本专项项目的资助;

2.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含线上会议)接受;

3.会议在申请人论文答辩之前举行,且主题与申请人专业领域密切相关;

4.应邀在大会上宣读论文。

四、资助政策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可获得2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最长为期1年的联合培养资助,其他博士研究生可获得1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最长为期6个月的联合培养资助。硕士研究生和已入选“本硕博一体化培养计划”的在读本科生可获得1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最长为期3个月的联合培养资助。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文件。

五、申请及立项

1.申请人须根据附件2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并按照附件3操作指南,登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3日),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系统提交后请及时提醒导师审核

2.研究生院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立项。

六、派出及管理

1.获得资助人员须在20241231日前派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本次访学资格的,不影响下次申报。

2.获得资助人员出国(境)前请查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备案流程》:http://www.gs.zjut.edu.cn/2024/0130/c7540a254727/page.psp,办理后续出国(境)前的相关手续。未经备案出国(境)者视同放弃资助资格,不予报销经费。

七、其他事项

1.获学校推荐申报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研究生,暂不允许申报此次学校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待国家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以后,未录取的项目自动立项为学校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相关申请手续在下一批次学校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时补办。

2.如学校相关文件有所调整,最终资助标准将以回国报销时的现行文件为准。

联系人:郭钰;  联系电话:0571-88813887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2022】24号).pdf

附件2:须提交的佐证材料清单.doc

附件3:操作手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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