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标省级、各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案例认定及申报,将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教学案例(库)要深入挖掘所蕴含的思想政治德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把教书育人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机结合,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理想信念、爱国情怀、民族精神、人文关怀、创新思想等思政元素融入教学过程中,实现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良性互动发展,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切实把立德树人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2. 教学案例(库)应紧密结合课程教学内容,阐述教学领域内的重点理论研究问题或实践中的教学代表性问题,突出“教什么、怎么教、效果如何”,能反映相关行业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对研究生教学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

3. 教学案例(库)的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符合真实性、典型性、客观性、时效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案例应结构完整,符合本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案例的具体规范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要求,可参照《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附件2)执行。

二、申报流程

申报教学案例的老师填写《浙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案例正文及案例使用说明的初稿;请申报教学案例库的老师请填写《浙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4 

校级案例培育项目将作为省级优秀案例推荐依据,校级案例库培育项目将作为国家学位中心主题案例推荐依据。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2024322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化工1号楼207,电子版发送至:hcyjs@zjut.edu.cn

联系人:老师,电话:0571-88813887

附件1: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23〕1号).doc

附件2: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x

附件3:浙工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浙工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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