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浙工大研究生院〔2024〕4号)规定,2024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浙工大研究生院〔2023〕7号)规定,全校评选产生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为本学年博士学位授予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为本学年硕士学位授予人数的4%。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获学术学位的博士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获学术学位的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每人1份,按1、2、3顺序排好)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需把注意事项删除,双面打印,不超过1张纸,签字盖章)。
2. 评阅书1份(带水印或学院盖章)。
3. 答辩记录1份(扫描件打印)。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除汇总表外均为PDF格式)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 论文中文摘要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_为下划线,下同):化工01_学号_ZY。
如:化工01_1111501001_ZY
3. 作者简况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JKB。
如:化工01_1111501001_JKB
4.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TJB。
如:化工01_1111501001_TJB
5. 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1份。(推荐表在前、附件四封面在中、证明材料在后)。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ZM。
如:化工01_1111501001_ZM
证明材料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SCI/EI论文,需提交论文全文,以及Web of Science/EI检索的页面,SCI论文还需提供JCR分区证明;中文A类期刊论文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6. 评阅书1份(多份评阅书请合成一个pdf)。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PY。
如:化工01_1111501001_PY
7. 答辩记录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DB。
如:化工01_1111501001_DB
8. 学位论文归档版本。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LW。
如:化工01_1111501001_LW
每个学生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化工01_学号_优博,如:化工01_1111501001_优博。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每人1份,按1、2、3顺序排好)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需把注意事项删除,双面打印,不超过1张纸,签字盖章)。
2. 评阅书1份(带水印或学院盖章)。
3. 答辩记录1份(扫描件打印)。
(四)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除汇总表外均为PDF格式)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 论文中文摘要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_为下划线,下同):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ZY。
如:化工01_2111501001_ZY
3.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TJB。
如:化工01_2111501001_TJB
4. 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1份。(推荐表在前、附件四封面在中、证明材料在后)。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ZM。
如:化工01_2111501001_ZM
证明材料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SCI/EI论文,需提交论文全文,以及Web of Science/EI检索的页面,SCI论文还需提供JCR分区证明;中文A类期刊论文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5. 评阅书1份(多份评阅书请合成一个pdf)。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PY。
如:化工01_2111501001_PY
6. 答辩记录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DB。
如:化工01_2111501001_DB
7. 学位论文归档版本。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LW。
如:化工01_2111501001_LW
每个学生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简称+排序_学号_优硕,如:化工01_2111501001_优硕。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4:00之前,纸质稿交至化工1号楼207,电子稿发至hcyjs@zjut.edu.cn,逾期不再接收!
填写汇总表时请注意:
1、请参照示例格式填写。
2、“学科专业名称”一栏中,填写授予学位的专业名称。
3、“代表性成果及与学位论文的关联章节”一栏中,仅填写与学位论文有关联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项,具体填写格式请按照范例要求。省级以下获奖、奖学金、未公开专利不填。
联系人:郑明明,联系方式:88813887,邮箱:hcyjs@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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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