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年创新培养专项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二、复试工作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复试学生名单(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兰思琪、李鑫磊、李志云、王莹莹、杨麒超
3、复试方案
创新培养专项博士选拔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考查和评价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人的研究方向或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独立开展科研及创新能力等,给出综合得分。
复试内容包括:
英语30%(口语交流,科技英语阅读与翻译),专业综合70%(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素质能力)。
1)英语:口语交流(4分钟,成绩占比15%,主要涉及个人情况、家乡介绍、大学介绍、研究工作介绍、及兴趣爱好等主题),科技英语阅读与翻译(5分钟,成绩占比15%)。
2)专业综合:
A、PPT陈述(5分钟,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教育背景与经历、研究工作进展、未来工作计划、预期目标成果等。
B、专业知识问答(6分钟,专业素质能力考察)。
4、复试安排:
选拔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个人陈述PPT,复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并依次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复试时间:2024年5月31日(周五)中午12:30,地点:化工1号楼206候考;
说明: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如面试小组成员中有学生报考,则该导师不参与自己学生的打分;抽签、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各组候考点集中候考,考生和面试导师需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上交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回。
三、录取工作
1、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考核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最后综合得分排序确定。
4、若后续有相应专项指标增加,则按顺序依次替补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
四、其他说明
1、若无故不按时参加考核面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举报、投诉、申诉
举报形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复试结果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1号楼203
联系人:叶贝贝
电话:0571-88813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