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文件精神,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发挥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的优势,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重大需求,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申报与项目进展考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项目申报表》,并于7月1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化工1号楼207,电子版发送至:hcyjs@zjut.edu.cn。
项目实施年度考核制度,考察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项目实施满三年后进行专项评估,专项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停止招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进展考核
1. 考核对象
2022年以来学校批准进行的卓越培养项目。
2. 考核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书的实施情况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总结表》并于7月1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化工1号楼207,电子版发送至:hcyjs@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