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重大任务专项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4-07-10浏览次数:10

为有效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切实推进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工作,加快提升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核心竞争力,实现学科重大发展建设目标,特开展化学工程与技术登峰学科重点建设任务承担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遵循目标任务导向原则。对标“双一流”建设学科,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登峰学科建设方案重大发展目标及年度建设任务清单,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育、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等,实施“重大发展目标攻坚行动”,在学科建设核心要素上实现重大突破。

2. 采用揭榜挂帅办法。学院面向全校大化类学院发布“化学工程与技术登峰学科建设重点发展目标清单,团队负责人根据前期工作基础组建专项团队,明确目标任务,自主申报,学遴选。

3. 实行申报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实行团队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席科学家是专项任务完成第一责任人,应根据申报认领的任务目标组织攻关,负责团队创建、方案实施、经费使用等可以跨学院跨学科组合。

4. 实行阶段性评价“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模式推进。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立项的项目承担团队,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用于与任务相关的各类经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团队组建、材料撰写、专家沟通、会议交流、科研工作推进、软硬件设备购置等)。本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建设期对照建设目标对阶段性成果获得情况(例如:申报国家科技奖的阶段性成果包括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获得国奖推荐资格、函评、会评等)对于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价、年度评价等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进行继续资助。

5. 协同推进与成果共享。根据不同建设目标配置运行经费学院各条线分别跟踪推进项目进展,汇总阶段性进展情况。对跨学院、跨学科组合的创新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明确相关人员的实际贡献,实现成果共享。新增人才、平台、项目需依托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申报,新增成果列入化学工程与技术登峰学科建设期目标成果涉及跨学院申报团队的完成的重点建设目标成果主要用于登峰学科建设期间(2023-2027年)学科考核、全国学科评估、学科建设验收等校外材料申报,与校内聘期考核、评奖、评优不挂钩。完成重点建设目标成果)在校内考核时计入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等二级单位绩效考核。

6. 遴选程序。项目申请团队根据化学工程与技术登峰学科建设重点发展目标清单》(附件1),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科建设重大任务项目申报书》(附件2);由团队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单位推荐,必威betway中文版入口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推荐建议;经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启动建设。

   7. 遴选工作的进程安排。请有关单位于715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科建设重大任务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稿(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版各一份)发至hcyjs@zjut.edu.cn   


附件1:化学工程与技术登峰学科建设重点发展目标清单.doc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科建设重大任务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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